根据《浙江树人大学学业预警实施细则》(浙树教[2021]57号)文件精神(附件1),在完成本学期补考后,请及时开展学生的学业预警。同时针对2023-2024(二)学期的预警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切实落实学习困难生的学业帮扶。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一般预警由班主任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填写《浙江树人学院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2、留级预警由年级辅导员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并与家长沟通后填写《浙江树人学院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和《浙江树人学院学业预警家长联系单》;
3、退学预警由年级辅导员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填写《浙江树人学院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并邀请家长面谈并做好记录,填写《浙江树人学院学业预警家长联系单》;
4、学生预警通知及其它相关表以班级为单位到B2-205徐老师处领取,10月18日前完成预警工作并将表交回。
信息科技学院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