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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技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优秀课堂创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3-01   来源:    阅读:

院属各部门、全体教师:

课堂是人才培养的主战地,为深化开展“好学好习惯”养成教育,结合《关于进一步落实课堂教学第一责任人的通知》(附件1)中“三应、三管、三禁”的精神要求,学校将于34(周一)起开展“优秀课堂”检查活动,加强任课教师的“课堂第一责任人”落实情况检查,具体要求和安排如下:

一、检查方式:

学院利用走课、看课等形式,对本学院及重点检查学院(生环学院)的任课教师课堂教学的规范性进行检查。

学院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前往多媒体监控中心(杭州校区A4-110)进行视频巡课,关注课堂实时动态。

二、检查内容:

1. 课堂考勤:任课教师是否采用传统点名或智慧工具进行考勤,特别关注上午第1节课学生到课情况;

2. 课堂纪律:上课过程中学生睡觉、玩手机等开小差的人数情况,教师是否做到及时提醒开小差的学生认真听课;

3. 课堂秩序:任课教师对学生落座情况是否有引导或提醒,特别关注前排落座情况;

4. 课堂互动:教师是否自顾自在讲台上对着PPT或书本讲解,而没有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互动;

5. 课堂氛围:任课老师是否有良好的授课激情,声音是否宏亮,学生是否关注教师讲课;

6. 课堂书本:检查学生上课用书、笔及笔记本的情况,对于教师看到学生未带书等情况,是否有提醒。

教务处将继续联合多媒体监控中心利用监控系统采集课堂教学质量状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教学问题(含视频监控记录),将通过在校网发布“优秀课堂”活动检查公告以及“优秀课堂检查联系单”的形势反馈给相关学院,学院及相关个人需根据“优秀课堂联系单”要求认真整改,学校将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学校检查组的检查结果将作为对学院进行二级考核的依据。

三、检查组分工:

1. 学院优秀课堂工作小组由正风肃纪工作小组成员及学院督导组成员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张登辉

副组长:王章权、丁健龙

成员:许臻、张立、李志英、吴慧燕、罗楠、徐忆、李萌、赵梦娜、刘力赫、王辉、徐佳锋、衡秋歌、戴国豪、朱颖栋、王荣娜、戴国勇、吴凡、叶芳芳、苏子漪、杨晓波、周莹、蒋燕君、刘半藤、张瑞、朱锡瑞

2. 各检查组分工与要求

(1) 学院办公室人员负责第1节、第3节课的巡查(课表见附件2),重点检查到课率、课堂秩序、课堂互动与教师规范教学等情况,并于检查当天下午16点前将检查记录表(见附件3)电子稿发给罗楠。具体安排如下:

(2) 学院优秀课堂工作小组其他成员,侧重于对下午的课堂秩序及到课率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具体安排见附件4。检查人员检查当天需填写检查记录表(见附件3),并将电子稿及纸质稿当周内报学院(逾期无效)。

四、优秀课堂创建工作的奖惩

学院每学年对优秀课堂检查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班级予以表扬,根据学校要求,优秀课堂检查结果将列入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的内容根据学校文件规定,教学业绩考核获得A等的教师,“优秀课堂”创建活动中不能有“不良现象”(上课迟到、吃点心、玩手机、睡觉等行为)发生;获得B等的教师,“优秀课堂”创建活动中不能有三次以上(含)“不良现象”发生),也作为其他评奖评优的依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如发现教师上课迟到、未经批准擅自调换上课时间或地点等情形,将依据《浙江树人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信息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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