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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浙江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09-02-26   来源:    阅读:

各位项目负责人:

2008年度高校科研计划已经下达(具体名单在附件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每个项目需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确认书》(一式3份,项目负责人、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我厅高校科研师资处各存1份)。请从附件中下载,填写好后于227前交到科研处张老师处。

2、每个项目根据研究所需申请资助经费,于227日前经费申请表交到科研处张老师处。经费资助申请程序:学校或委托单位下达立项通知→课题组填写《科研项目资助(配套)经费申请表》→科研秘书初审→科研处审核→校领导审批→课题组填写《科研项目经费分配单》、《科研项目经费开支预算表(一式二份)》→科研秘书初审并签字→科研处审批→计财处划拨资助(配套)经费。经费预算和使用遵守学校和上级有关经费管理文件精神(详见科研处网页→“政策文件”栏)。

注:《科研项目资助(配套)经费申请表》、《科研项目经费开支预算表》从科研处网“材料下载栏”下载;《科研项目经费分配单》从科研秘书处领取;资助额度见《浙江树人大学科研课题资助(配套)暂行办法》(浙树大〔20051号)详见科研处网页→“政策文件”栏。

3、于年底前我校将对在研项目进行一次检查,由项目负责人填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对年度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总结。项目完成后需结题,结题请报送《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和《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2008年度科研计划项目.xls

      2、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确认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