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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业绩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4-12-06   来源:    阅读:

各位老师:

根据信息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3] 07 】文件规定的考核时间要求,现对教学业绩每学期审核一次,即上学期(71日至1231日产生的业绩)和下学期(11日至630日产生的业绩),请依据《信息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3] 07】文件要求,“信息科技学院教学业绩管理系统”中申报完成。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系统使用说明

    1、系统网址:http://jxyj.zjsru.cn/xx/;

2、用户帐号:个人工号,初始密码:123456已修改过的用修改过的密码

3、如用360浏览器,请选用其极速模式,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网页使用帮助

二、教学业绩统计时段及截止申报时间

1、业绩统计时段:20247120241231日之间获得的成果;

2、系统申报截止时间:20241220

三、申报要求

1、所有填报的绩点必须上传注明时间的相应支撑材料(如论文、证书、出版教材等能说明获得绩点的完整电子照;各类项目绩点上传下文的PDF文件(要有公章)等),以便学院审核,否则不予认定;

2、“教学总课时”、“教学质量评价”、“听课情况”、“优秀课堂”、“毕业论文质量”、“重大教学事故”、“一般教学事故”、“无故不完成学校、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 “其他奖惩”、课程团队负责人”、“教学团队课程负责人”、“校企合作虚拟班班主任”、“指导新教师”、“千人业师”撰写优秀教学案例由学院根据材料统计后统一导入;

3、团队合作完成项目、成果等绩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组成员的贡献大小分配、填写绩点,被分配绩点的教师必须为该项目组的成员;

4、已申报过的历年项目不需要重新申报项目负责人在历年业绩中需再次提交下。

如有疑问,请询问李志英、邱宁老师。

请各位老师将已有成果在规定日期前申报完成,以便学院做好审核统计工作。


附件1《信息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 核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3] 07


信息科技学院

              2024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