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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2023年度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时间:2024-12-11   来源:    阅读: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 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3 年度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 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2023 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二、验收内容(所有材料模板均在附件压缩包内)

1.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 1);

2.项目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包括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研究结论及创新,调研报告,设计报告,研究成果,研究成果的应用及前景,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重要数据及技术资料等;

3.成果统计表(附件 2);

4.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包括发表论文复印件及录用函复印件,专利授权或受理文件复印件(含专利申请表),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实物或软件图片,成果应用、推广或投产的证明函,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创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5.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3

三、验收程序

1.院级验收:由学院对本学院的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核查验收

2.校级验收: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组,组织专家对通过院级验收的项目进行核查验收;

四、相关事宜

1.每个电子材料按照“学校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材料名称”规范命名。再将所有电子材料整理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按“学校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材料名称”规范命名,打包发送至zjsru_most@163.com,主题为“2023年度新苗结题”(分享的往年新苗结题案例,可供大家参考)

2.纸质材料(附件1结题申请表、项目结题报告、成果佐证材料)一式两份,装订完毕后交至b2-202科技部柜子内,附件2和附件3由学院汇总至一张,盖章后统一上交

3所有结题材料截止上交时间为1215日。

4申请结题的项目,必须将所有经费使用完!结题后将无法再进行报销。如需调整经费,请在128日前上交纸质版经费调整申请表(一式两份)至两校区团委办公室门口文件柜(上交地点同上),注意此次经费调整只针对后期经费的调整。

5、附件1(三、验收流程)中,学院验收请大家先交给各学院新苗负责老师,由其统一找院领导签字盖章,大家再取回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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