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全体教师: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各学院需根据《浙江树人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修订稿)》(浙树教[2022]20号)文件,在保持人才培养方案稳定和连续基础上,进行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编制要求
1.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与2022版结构保持一致,若有课程需要更改授课学期或需要增设(改设或取消)某门课程以及其他需要调整的,可在2022版基础上进行调整,原则上不做结构性调整。各专业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拟变动事项,经教务处同意后方可调整。
2.2024级将面向全校开设《人工智能》通识课,该课程为公共必修课程,1学分,课程归属为信息科技学院。
3.鼓励有条件的本科专业为跨专业学习的学生开设微专业(可认定为辅修学分),并提交微专业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6);
4.参加认证专业须按专业认证最新要求进行必要调整。
5.各专业应开展专业适应性调查,广泛了解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杭州、绍兴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情况,由学院组织专家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并根据论证意见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二、进程安排
1. 4月25日—5月12日,各专业提出书面申请
2. 5月13日—5月17日,教务处批复申请
3. 5月18日—6月18日,各专业编制人才培养方案(16周召开培养方案论证会,6月18日各教研室主任在教学委员会上做PPT汇报)。
4. 6月19日—8月30 日,教务处校稿审核
5. 9月1日—9月10日,培养方案印刷分发
信息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