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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的通知

时间:2024-06-06   来源:    阅读:

教研室、全体教师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各学院根据《浙江树人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修订稿)》(浙树教[2022]20号)文件,在保持人才培养方案稳定和连续基础上,进行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编制要求

1.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与2022版结构保持一致,若有课程需要更改授课学期或需要增设(改设或取消)某门课程以及其他需要调整的,可在2022版基础上进行调整,原则上不做结构性调整。各专业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拟变动事项,经教务处同意后方可调整。

2.2024将面向全校开设《人工智能》通识课,该课程为公共必修课程,1学分课程归属为信息科技学院。

3.鼓励有条件的本科专业为跨专业学习的学生开设微专业(可认定为辅修学分),并提交微专业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6);

4.参加认证专业须按专业认证最新要求进行必要调整。

5.各专业开展专业适应性调查,广泛了解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杭州、绍兴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情况由学院组织专家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并根据论证意见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进程安排

1. 425日—512日,各专业提出书面申请

          2. 513日—517日,教务处批复申请

          3. 518日—618日,各专业编制人才培养方案16周召开培养方案论证会,618日各教研室主任在教学委员会上做PPT汇报)。

          4. 619日—830 日,教务处校稿审核

5. 91日—910日,培养方案印刷分发


信息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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