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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业绩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4-06-12   来源:    阅读:

各位老师:

根据信息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3] 07 】文件规定的考核时间要求,现对教学业绩每学期审核一次,即上学期(71日至1231日产生的业绩)和下学期(11日至630日产生的业绩),请依据《信息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3] 07】文件要求,“信息科技学院教学业绩管理系统”中申报完成。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系统使用说明

    1、系统网址:http://jxyj.zjsru.cn/xx/;

2、用户帐号:个人工号,初始密码:123456已修改过的用修改过的密码

3、如用360浏览器,请选用其极速模式,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网页使用帮助

二、教学业绩统计时段及截止申报时间

1、业绩统计时段:2024112024630日之间获得的成果;

2、系统申报截止时间:2023620

三、申报要求

1、所有填报的绩点必须上传注明时间的相应支撑材料(如论文、证书、出版教材等能说明获得绩点的完整电子照;各类项目绩点上传下文的PDF文件(要有公章)等),以便学院审核,否则不予认定;

2、“教学总课时”、“教学质量评价”、“听课情况”、“优秀课堂”、“毕业论文质量”、“重大教学事故”、“一般教学事故”、“无故不完成学校、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 “其他奖惩”、课程团队负责人”、“教学团队课程负责人”、“校企合作虚拟班班主任”、“研究生班主任”、指导新教师”、“千人业师”撰写优秀教学案例由学院根据材料统计后统一导入;

3、团队合作完成项目、成果等绩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组成员的贡献大小分配、填写绩点,被分配绩点的教师必须为该项目组的成员;

4、已申报过的历年项目不需要重新申报但负责人需提交

如有疑问,请询问李志英、邱宁老师。

请各位老师将已有成果在规定日期前申报完成,以便学院做好审核统计工作。


附件1《信息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 核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3] 07


信息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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