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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综合)实习”课程实施要求的通知

时间:2022-09-23   来源:信息科技学院    阅读:

各教研室:

本学期各专业的“企业(综合)实习”即将开始,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落实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管控措施的通知》(浙树防控办函〔202224 号)(见附件1)、《关于做好 2022 年秋季学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树防控办函〔202230 号)(见附件2)、《关于做好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树防控办函〔202232 号)(见附件3)及《关于做好本学期离校外出实习实训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树防控办函〔202045 号】(见附件4)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教学管理要求,现就本学期各专业的“企业(综合)实习”课程实施作以下要求:

1. 各专业教研室主任根据培养方案规定的实习周数和内容要求,明确实习方式(校内/校外),编写课程总体授课计划(按周编写),并附教师、学生分配名单,以及教师课时分配方案,形成材料1;编写专业总体疫情防控方案,包括指导教师督促学生每日打卡、要求学生严格按照企业防控要求开展实习工作、无必要不参加聚集活动等,形成材料2

2. 各专业指导19级学生联系实习单位,确定实习单位后,由学生与企业沟通,确定实习地点和内容,并由学生按周编写具体的实习计划以及学生个人疫情防控方案,并交专业教研室(主任)汇总成“2022年下半年外出实习实训学生情况统计表”(模板见附件5),形成材料3

3. 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填写 “2019***专业学生出省(出市)实习申请报告”(模板见附件6),形成材料4

4. 各专业教研室主任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在学生去企业实习前将上述材料1-4 电子稿发院办罗楠老师,并打印材料124,在材料4 中签名,纸质稿交院办罗楠老师。

5. 学院审核后,上报教务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学院通知各专业按计划开始实施。

信息科技学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