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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1-10   来源:    阅读:

各课程负责人:

为推进我校本科教学改革,积极探索信息化时代的教学模式变革,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开发与普及共享,提升本科教学水平,根据《浙江树人大学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协议书》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对相关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对象

1.2018年立项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延期项目

2.2020年立项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项目

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具体要求

验收采取“教学单位初步验收与学校现场会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组自评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建设要求、项目申报书及立项协议书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要求达到立项申报书内“课程预期目标”),认真总结项目建设的成效与经验,填写《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评估验收申报表》(附件2),附课程光盘,并将填写完整的验收表交至学院、

2、教学单位初评

教学单位在认真审核材料基础上,结合日常检查等情况,对课程建设情况作出合格、不合格的结论。对验收不合格的课程,教学单位通知课程组负责人提交书面说明并制定整改方案,由所在教学单位签署意见后,结题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教务处。

3、学校验收

教务处将对教学单位初评合格的课程组织验收(时间、验收办法另行通知)。

4、验收文件下达

验收合格后,教务处下文公布验收结果,并划拨后期经费。

5、延期

需延期的项目请填写《浙江树人学院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5),由所属教学单位签署意见后上报教务处(一式一份)。根据学校《浙江树人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延期结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对于延期时间已到仍不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将撤销立项,项目负责人一年以内不得申请同类质量工程项目。

三、时间及上报材料要求

在线开放课程是学校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之一,应发挥其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月17日前将验收报告的电子稿、纸质稿(课程一式5份)交学院办公室李志英处,届时学院初评、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信息科技学院

2023年1月9

附件:

1、待验收项目一览表

2、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评估验收申报表

3、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协议书

4、学院初审意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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