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及指导老师:
2020年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2022届毕业生作为负责人的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即将期满,现将具体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详见附件1、附件2项目。
二、验收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
经过建设,要求同时完成以下要求:
①论文:要求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发表论文时要注明“浙江树人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
②科技成果:包括开发的软件和系统、著作权、专利、竞赛获奖证书、成果实物以及相应的设计说明书(图纸)等材料,鼓励学生将成果转化为如省“挑战杯”等有影响力的科技竞赛的参赛作品。
③研究报告:字数应不少于6000字。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方案论证,研究内容,结果与分析,结论,经费使用情况等。
(2)创业训练项目
要求同时完成以下要求:
①商业计划书:结题时须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商业计划书。
②创业成果:项目负责人或团队须以本申报项目报名参加浙江省创新创业大赛(含“挑战杯”、“互联网+”、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竞赛)或同等级别创新创业类竞赛,并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在项目结题前已注册成立公司并实际运营6个月以上;项目入驻校创业产业园,且年度考核达到优秀等级及以上(3个条件满足1个即可)。
③研究报告:字数应不少于6000字。
(3)创业实践项目
要求同时完成以下要求:
①实践总结:经过建设,撰写不少于4000字的创业活动基本情况总结(含产品、团队建设、吸收就业、商业模式、核心竞争力、创新、经营业绩、财务赢收的基本情况)。
②项目负责人或团队须以本申报项目报名参加浙江省创新创业大赛(含“挑战杯”、“互联网+”、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竞赛)或同等级别创新创业类竞赛,并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在项目结题前已注册成立公司并实际运营6个月以上;项目入驻校创业产业园,且年度考核达到优秀等级及以上(3个条件满足1个即可)。
③研究报告:字数应不少于6000字。
三、提交方式
本次检查采用结题报告的形式。结题报告采用项目所在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形式,项目成果仍未完成的,可以申请暂缓结题,需项目负责人写下情况说明并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等成果完成后再申请结题。
四、时间要求
1、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结题要求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信息汇总表》(附件4),《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信息汇总表》(附件5),于5月11日前将验收报告、汇总表及项目结题支撑材料电子稿发送给院办罗楠,邮箱346224463@qq.com,并上交验收报告及项目结题支撑材料纸质稿1份。
2、申请暂缓结题的项目,也请将情况说明电子稿于5月11日前上交学院,申请暂缓结题最晚截至2022年9月30日,请务必完成结题工作。
另:2021年立项的项目如果成果已经完成,符合结题要求的,亦可提前申请结题。
信息科技学院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