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先锋

招生咨询

人才培养

校企合作

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校企合作 > 正文

浙江树人大学信息科技学院第七学期学生校外实习部分课程学分置换实施方案(试行)

时间:2017-09-18   来源:    阅读:

为进一步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加强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工作,规范化管理第七学期学生校外实习的课程学分置换工作,学院教学委员会制定了本实施方案,请各教研室遵照执行。

一、校外实习单位的认定

(一)学生校外实习单位,原则上为已与学院签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计算机、电子及通信产业相关企业。

(二)未与学院签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议的企业,经相关专业教研室认定并报学院许可后,教研室可以同意学生进入该企业参加实习。

二、课程置换范围

学院各专业第七学期开设的专业选修类、实践环节类课程可以进行学分置换。

三、课程学分置换流程

(一)学生申请校外实习

大四毕业班在校学生第七学期第一周填写《信息科技学院校外实习申请表》(附件1),递交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名后,会同签名的《浙江树人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协议书》(附件2)递交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

(二)教研室审核

教研室主任组织相关课程老师审核本专业学生提交的校外实习申请表,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对学生是否能够进行校外实习、实习岗位工作性质是否专业相关进行学分置换进行初审,教研室主任应组织相关任课教师向学生说明课程学习要求,完成后交院办。

(三)学院审核

学院成立由教学副院长、教学主管、教学督导组成的审核小组,审核各教研室提交的实习申请。审核通过后,院办根据学院审核结果负责填写《信息科技学院XXX专业XXX课程申请学分置换学生名单》(附件3),在第七学期开学第1周周五之前交由相关课程教师备案。

(四)学生申请课程学分置换

校外实习完成后(实习截至日期第七学期第17周前),学生根据学院的通知,在各授课教师指定时间内,个人向相关教师提交《信息科技学院课程学分置换申请表》。

(五)教师认定

教师根据课程内容的要求,根据学生提交的实习总结(包括实习工作概况、实习内容、实习心得体会),以及实习单位的意见(实习单位需盖章)、获得的证书等来判定是否可以认定进行学分的置换,如果符合置换标准,则给出确定的课程成绩,并录入系统,学生相关实习材料打印或者刻盘存档;如果不符合置换标准,按照不及格进行处理。

四、附则

(一)每专业第七学期零星申请校外实习的学生比例控制在10%。

(二)本方案自2014级本科生开始实施,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 信息科技学院第七学期学生参加校外实习申请表

2. 浙江树人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协议书

3. 信息科技学院课程学分置换汇总表

4. 信息科技学院课程学分置换申请表

 

信息科技学院

2017年9月18日

 

 

 

 

附件1

信息科技学院第七学期学生参加校外实习申请表


姓名

学号

专业

班级

本人联系电话

家长联系电话

申请参加实习的企业及项目名称等

申请参加实习的时间

参加实习的主要内容

实习企业意见

 

 

 

企业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第七学期需完成的

课程

课程

名称

学分

拟采取的学习形式(参加实习、获得证书等)

学院要求

一、学生本人亲自严格履行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前往实训单位。

二、保证在离校实习期间,保质保量地完成相关学习任务。

三、保证向学院及时反馈信息,并与班主任、辅导员老师保持有效联系,因学生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中断,未能及时返校处理相关重要事宜,责任自负。

四、保证按照学院规定时间按时返校。

五、保证在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发生纠纷应按照与单位所签协议进行相应处理。

六、保证按时缴清学费,按时缴清住宿费;欠费同学因无法完成学籍注册,学院将不承认实习单位提供的成绩。

七、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校外期间对自己的自主行为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和人身财产安全负责。

本人承诺

我承诺在离校外出实习实训期间,将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国家法律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并确保自身人身财产安全。若出现任何意外,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手抄以上内容)

 

 

 

签字(手签): 年 月 日

家长意见及承诺

家长意见

 

 

 家长承诺: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家长负责督促其遵守国家法律、学校纪律,并与学生时刻保持联系,若出现意外,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手抄以上内容)

 

 

 

签字(手签): 年 月 日

教研室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辅导员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二份,由院办、学生本人各保留一份。

 

附件2:

浙江树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协议书

甲方(实习单位):

乙方(学 生):

为了保障实习安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实习期内的安全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 乙方在实习期间,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努力保证个人的人身、财物等方面的安全。

二、 实习正式开始前甲方要为乙方进行相关安全培训,将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明确、详细告知乙方。

三、 乙方在实习期间,要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学院、实习单位的有关制度和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如果乙方因违反安全制度、安全条例或因乙方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安全事故、财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四、 实习期内,甲方要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环境、设施设备,不得安排学生从事危险、有毒有害、超强度和其他有害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实习。乙方需购买与实习期对应的意外伤害责任险,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支付。

五、 实习期内,乙方于上班时如遭遇意外伤害,按工伤处理;于上下班时间,乙方在往返居住地与实习单位的路上如发生交通意外,按工伤处理。

六、 发生上述条款之外的安全问题,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处理。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所在学院持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信息科技学院 专业   班级   课程

申请学分置换学生名单


序号

学号

姓名

参加校外实习企业及项目名称

 

 

 

 

 

 

 

 

 

 

 

 

 

 

 

 

 

 

 

 

 

 

 

 

 

 

 

 

 

 

附件4

信息科技学院学生校外实习课程学分置换申请表

姓名

学号

专业

班级

联系电话

申请置换的理由

 

 

 

(学生提供有效证明粘贴在申请表背面)

签字:

年 月 日

已取得的成果、证书等

实习成果、证书等

企业建议成绩

申请置换的课程名称

相关课程教师意见

课程名称

学分

确定成绩

签字

教研室主任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此表由院办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