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阅读次数: 367 发布时间: 2010-07-08 16:26:25
各位老师:
现将08/09、09/10学年科研业绩统计数据公示,请认真核对,本次科研成绩统计与核准与新岗位津贴核算有直接关系,请大家务必重视并按时完成上报与审核。
1.过去两年内如有漏报科研业绩请补申报,并提供科研证明材料;
2.本学期(09/10(下))还没有提交证明材料的老师请尽快上交证明材料,不然科研处作无效申报处理;
备注:证明材料为发表论文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有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出版的著作、教材;获奖证书复印件;知识产权证明。
刘耀林
20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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