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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22上半年全院科研业绩统计的通知

时间:2022-06-10   来源:    阅读:

院属各部门、各位老师

2022半年全院科研业绩的汇总统计工作于本通知发布日开始,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业绩统计时段:202211日——630日。

二、统计对象:全院教职工。

三、统计内容:论文、著作、教材、科研获奖、知识产权、成果应用、美术作品、项目等

四、统计形式:学校科研系统申报和学院科研绩点统计表(附件1)电子稿上报两种形式

科研系统申报要求:

1.sCIsSCIElA&HCIISTPISSHP收录的论文,由教师个人提供检收录及分区证明。

2科研业绩统计按《浙江树人大学科研业绩分计算管理办法(修订)》〈浙树办科〔202024号文件〉附件2执行。系统填报时将提交生成对应业绩奖励情况奖励按《浙江树人大学科研奖励暂行办法》修订(浙树办科[2013]18),《关于调整部分优秀学术论文奖励标准的通知》(浙树办科[2015]48)、《调整科研奖励、科研业绩和项目认定的补充规定》(浙树办科[2017]16)、《浙江树人大学提振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浙树科〔2019)65号〕和浙树科〔2021)60-浙江树人学院横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奖励内容为:优秀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学术著作、知识产权、结题科研项目等。期刊标准参照《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2016)修订版》、《cSsCI来源期刊目录(2021)》、《浙江工业大学国内A类学术期刊名录》、《北大核心期刊目录(2021)》、《中国美术学院期刊目录》。

3支撑材料电子稿要完整、清晰,论文要有期刊封面、封底、目录、正文,项目立项要有通知或协议,项目结题要有结题表或结题证书,知识产权要有证书,获奖要有获奖文件或证书,著作报送原件。成果或项目参与人员业绩分配要严格按照署名顺序进行分配。每项业绩支撑文件需以一个完整的PDF文件格式进行上传,如论文封面、封底、目录、正文及收录情况需整合在一PDF文件格式进行上传。

请各位师登录学校科研系统认真填写,一旦审核通过将无法进行个人修改。2022615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及上交学院科研绩点统计表电子稿给院办李志英为保证上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填报。

信息科技学院

202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