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和2023年、2024年校级“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1.中期检查项目。2024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附件1);
2.结题验收项目。2023年、2024年立项的“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附件1)。
二、检查(验收)方式
1.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有关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协议书开展自查自评,填报《校级教学改革项目中期进展报告》(附件2)、《校级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3),同时按照填写的项目成果完成情况提供佐证材料;
2.“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准备PPT 汇报(包括项目的阶段性成果,项目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人才培养改革及成效,项目存在的问题、改进建议以及对进一步研究的展望,经费使用情况等),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
三、时间要求
1. 校级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各项目负责人将附件2、附件3及项目成果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电子稿于6月20日前发给院办李志英。
2.“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暂定第18周进行现场答辩。
四、其他
1.校级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结论分为“通过”“不通过”。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不再拨付剩余40%经费;
2.“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对执行进度滞后、不具备继续研究(建设)条件、未完成既定研究目标的项目认定为“不通过”。
信息科技学院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