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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成果替代的通知

时间:2020-11-17 浏览量:

各专业教研室、2021届毕业生:

关于申请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的条件请参照学校《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暂行管理办法》文件(见附件1)要求,如符合申请条件,请填写好《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与《信息科技学院学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见附件3),多人合作完成的还需填写《学术成果使用授权书》(见附件4)。《信息科技学院学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纸质稿需经指导老师及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后再上交院办,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学术成果替代的学生进行现场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专业教研室做好宣传、指导工作,申请学术成果替代的学生将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二份)及相关证明材料于11月26日前上交至院办李志英老师处。

信息科技学院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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