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四章第15条规定(学生一学期缺旷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1/3(或教师一学期内随机抽查点名无故3次不到者),或作业、实验报告累计缺交达1/3以上者,均不准参加课程的考核,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注明“取消”字样,并不得参加正常补考,须按重修处理),信息科技学院取消下列学生考试资格。特此通知!
学院 |
专业(班级) |
姓名 |
学号 |
课程 |
取消原因 |
信息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192班 |
邬天乐 |
201905020529 |
2D游戏开发 |
缺交作业9次,超1/3 |
信息科技学院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