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浏览量:
院属各部门、全院教师: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12月16日(十五周)前需完成本学期课堂教学,12月19日-12月31日(十六、十七周)安排期末考试,经与各教研室及实验中心沟通,对原实训安排中十五周及之后的实训进行了调整,调整结果见附件。
以上安排请全院各部门及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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