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8 浏览量:
根据《浙江树人大学学业预警实施细则》(浙树教[2021]57号)文件精神(附件1),在完成本学期补考后,请及时开展学生的学业预警。同时针对2021-2022(二)学期的预警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切实落实学习困难生的学业帮扶。请相关老师将本学期的学业预警相关表于10月26日前交院办。
信息科技学院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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