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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考评与绩效奖分配情况说明

时间:2023-01-14 浏览量:


2022年度考评与绩效奖分配情况说明


一、 教师岗位奖发放说明

根据学校下拨总奖励经费及学院《年度考评与绩效分配方案(试行)》(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2]02号)文件,教师岗位奖共可发放经费357.07万元,发放对象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岗位归属学院的所有教职员工,分配办法如下:

1. 2022年度考核优秀专任教师,奖励500元/人。

2. 病事产假等:2022年度病、事、产假不超过21个工作日(含21)扣300元;超过21天,按实际到岗时间(月份)折算。

3. 考务迟到,年终奖扣3000元。

4. 总数中发放年薪制、长病假人员、考核优秀等特殊情况后,剩余355.19万元,按2022年度每月实际岗级核算(含退休)。

5. 2022年度新进人员按正式到岗时间(月份)计算。

6. 2022年度辞职人员按在岗时间(月份)*1/2计算。

二、 学院重点专项贡献奖发放说明

根据学校下拨总奖励经费及学院《年度考评与绩效分配方案(试行)》(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2]02号)文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商议确定,疫情防控工作为2022年度学院重点专项,给予3万元激励奖。

三、 基层组织优秀奖

根据学校下拨总奖励经费及学院《年度考评与绩效分配方案(试行)》(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2]02号)文件,基层组织优秀奖共可发放经费4万元,基层组织主要指学院所属教研室、实验中心。基层组织业绩计算依据《信息科技学院年度“专项考核奖”发放办法(试行)》(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2]06号),基层组织优秀奖通过各基层组织业绩分进行排序,取前三名,分别为物联网教研室、数字媒体教研室、人工智能教研室,分别奖励2万、1.2万、0.8万元。

四、 专项奖发放说明

1、教学工作:

根据学校下拨总奖励经费及学院《年度考评与绩效分配方案(试行)》(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2]02号)文件,教学工作专项奖共可发放经费25万元,专任教师专项考核奖分配原则如下:

(1)学院教学专项贡献奖励经费:主要用于奖励对学院教学专项考核中有直接贡献成果的教师,直接贡献成果包括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产学合作项目、全英文/双语授课课程、新一轮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产教融合示范基地、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教考分离、自编产教融合案例、出版教材、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师技能竞赛、教改论文等。

(2)学院应用型建设贡献奖励经费:主要用于奖励对学院应用型建设(包括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国创)、校外实践基地、千人业师、等项目的申报、立项与实施)有直接成果的教师。

2、学生发展及招生就业

根据学校下拨总奖励经费及学院《年度考评与绩效分配方案(试行)》(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2]02号)文件,学生发展及招生就业专项奖共可发放经费16万元,具体发放办法按《信息科技学院年度“专项考核奖”发放办法(试行)》(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2]06号)育人细则中按直接贡献奖、间接贡献奖以及育人管理和服务奖励规则进行核定。

(1) 直接贡献奖中涉及针对教研室有关“就业总体满意度”及“就业率”指标的奖励业绩,由教研室自行协商上报具体分配方案;

(2) 本年度有七位同志因学生寝室违章被查处,进行了相应的育人负面清单扣分。

(3) 直接和间接贡献奖中部分业绩由于奖励细则原因,进行了相应扣除;育人管理和服务奖励因担任多个岗位,也按规则进行了扣除,具体参看《信息科技学院年度“专项考核奖”发放办法(试行)》育人奖励细则和已放院网公示的“奖励业绩业绩明细”。

3、科研工作绩效奖励经费发放说明:

根据学校下拨总奖励经费及学院《年度考评与绩效分配方案(试行)》(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2]02号)文件,科研工作绩效奖共可发放经费41万元,发放对象为全校为学院两级考核科研工作专项作出贡献的教师,其绩效奖励根据每位教师科研绩点乘以权重系数得到的科研奖励绩点按以下公式计算:

4、师资队伍及党建工作专项奖励经费发放办法

根据学校下拨总奖励经费及学院《年度考评与绩效分配方案(试行)》(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2]02号)文件,师资队伍与党建可分配专项奖励经费29万元。其中30%(共8.7万元)为公共部分,70%(共20.3万元)为专项部分:

(1)公共部分(8.7万元),主要为全院教师共享,根据学院教师在岗时间平均分配。

(2)专项部分(20.3万元),主要奖励给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党建工作推动等产生直接贡献的教师。根据学校浙树办学发〔2022〕23 号文件《关于调整两级目标管理考评等工作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将《浙江树人学院校院两级目标管理考评办法》(浙树学发〔2021〕71 号)中规定的“师资队伍及党建占30%”,调整成“党建工作占比10%,师资队伍占比20%”的通知精神,将其中14万为“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绩效奖励”,主要用于奖励对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考核中有直接贡献的教师,包括博士(含引进博士)、省级及以上学术职务、省级及以上人才、人才引进工作中参加面试、积极引荐等对师资队伍建设与推动有直接贡献、积极参与的教师;6.3万为“党建专项工作绩效奖励”,主要用于奖励对二级管理党建工作专项考核中有直接贡献的教师,包括学院省级标杆院系的建设、全国样板支部建设与通过验收工作、省级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工作室申请、省高校“最受师生喜爱书记”称号获得、省网络育人名师称号获得、教育厅思政专项课题获得、党建思政工作宣传、师生党员的培育与发展工作、党团关系转接、党建工作管理、工会工作开展等方面有直接贡献、积极参与的教师。

5、党委书记述职优秀奖

信息科技学院党委在“2022年度二级党委书记述职”评价中被评定为优秀,并给予5万元的党委书记述职优秀奖励。分配办法为:其中1万元分配给指导与推动学院党建工作的上级相关部门人员;4万元纳入学院的“党建专项工作绩效奖励”。

6、财务工作专项奖励经费。

根据学校下拨总奖励经费及学院《年度考评与绩效分配方案(试行)》(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2]02号)文件,学院财务工作专项奖励可分配经费4万元,其中30%(共1.2万元)为公共部分,主要为全院教师共享,根据学院教师在岗时间平均分配;70%(共2.8万元)为专项部分,主要用于奖励在二级管理财务工作专项考核对学费催缴、专业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财政经费使用与管理、学院实践教学经费使用与管理、学生活动经费使用与管理及实验维护经费使用与管理等财务工作中发挥主要作用的教师。


信息科技学院

2023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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