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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信息科技学院2024年度各类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

时间:2024-12-31 浏览量:

关于评选信息科技学院2024年度各类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时光荏苒,转眼又至年末。一年来,学院顺利完成了教学、科研、管理、思政各方面的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也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弘扬“敬业、协作、务实、创新”的精神,表扬、鼓励先进,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选2024年度先进集体、个人的活动。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院党委委员、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办公室主任、教学主管、学工主管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各类奖项的评议,最终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具体名单如下:

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工作小组:

长:王万良、王章权

副组长:张登辉、丁健龙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叶芳芳、朱锡瑞、刘半藤、许臻、吕晓雯李萌、杨晓波、吴凡、张立、张瑞、周莹、蒋燕君、戴国勇。

二、奖项设置

1.院优秀教师

1)评选名额:5

2)评选对象:现在教学岗位的学院专任教师,已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

3)评选条件:

a) 在本校任教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年;

b) 2023/2024学年教学业绩考核B级以上获得省级及以上各类奖项、荣誉或在学院重大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c) 2024年度科研业绩分排名学院前20%

d) 近三学年内担任班主任(含先锋班导师)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且业绩突出者。

注:2024年度内获得国家级项目、国家级奖项、主持各类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指导学生科技竞赛获奖者、优秀课堂教师获得者优先。病假累计达一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近两年内脱产学习一年及以上者,不参加评选(不含访问学者)。

2.院教学先进个人

1)评选名额:3名

2)评选对象:学院教职工

3)评选条件:

a) 在本校任教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年;

b) 2023/2024学年教学业绩考核B级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教学奖项、荣誉或在学院重点教学建设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

3.院科研先进个人

1)评选名额:3名

2)评选对象:学院教职工

3)评选条件:以科研业绩作为主要考量标准,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a) 2024年度科研业绩分排名学院前20%;

b) 2024年度获得省级项目一项或发明专利一项或发表SCI、EI期刊或一级期刊论文一篇或横向单项课题到账经费50万及以上。

备注:当年累计到账经费200万及以上横向项目或省重点及以上纵向项目直接认定院科研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另列)。

4.院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1)评选名额:3名

2)评选对象:学院行政管理人员(含辅导员)、实验室管理人员、科研管理岗、校企合作负责人岗、科技竞赛负责人岗、学科秘书。

3)评选条件:原则上在校工作两年及以上,近两学年考核称职。

5.院科技竞赛优秀指导教师

1)评选名额:3名

2)评选对象:学院教职工

3)评选条件:2024年指导学生竞赛获省甲二等奖及以上赛事或组织相关赛事

6.院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1)评选名额:3名

2)评选对象:学院工会成员

3)评选条件:以组织或参加学校、学院工会活动次数为主要考量标准。

7.院宣传工作积极分子

1)评选名额:2名

2)评选对象:学院教职工

3)评选条件:以校网、院网、公众号等新闻报道数量、质量为主要考量标准。

8.院优秀班主任

1)评选名额:3名

2)评选对象:学院班主任

3)评选条件:结合学院班主任考核细则,根据2023/2024学年班主任考核结果推选。

9.院优秀党务工作者

1)评选名额:3名

2)评选对象:院党委委员,院党支部书记,支委委员

3)评选条件:根据学校支部建设年要求及个人履职情况

10.院优秀共产党员

1)评选名额: 5-8名

2)评选对象:学院教工党员

3)评选条件: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廉洁自律;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带头争创佳绩;服务师生,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11.院党员学习强国“学习之星”

1)评选名额:10名

2)评选对象:学院教工党员

3)评选条件:“学习强国”学习平台2024年度总积分排名前10的党员。

12.院优秀党支部

1)评选名额:1个

2)评选对象:教工党支部

3)评选条件:根据学校支部建设年要求,通过支部总结,由学院党委评选得出

13.院先进集体

1)评选名额:3个

2)评选对象:学院行政办公室、教研室、实验中心

3)评选条件:根据各团队学年工作运行情况,由学院评选工作小组评定得出。

三、评选程序

提名推选。由分管领导根据各单项评选条件,推荐不少于各单项评选名额2倍的提名名单。

集体联评。由学院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提名名单进行集体评议,奖项1-8原则上不兼得,评议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评选结果在院网公示。

下文、表彰


浙江树人学院信息科技学院

202412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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