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4年度考评与绩效奖分配情况说明

时间:2025-01-18 浏览量:

  一、 教师岗位奖

根据学校下拨总奖励经费及学院《年度考评与绩效分配方案(2023年修订)》(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3]11号)文件,教师岗位奖共可发放经费372.57万元,发放对象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岗位归属学院的教职员工,分配办法如下:

1. 2024年度考核优秀荣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者,奖励500元/人。

2. 专任教师若教学业绩、科研业绩和育人业绩单项未达到考核业绩要求者,教师岗位奖分别乘上实际完成的教学业绩达标度、科研业绩达标度和育人业绩达标度。

3. 病事产假等:2024年度病、事、产假不超过21个工作日(含21)扣300元;超过21天,按实际到岗时间(月份)折算。

4. 上课迟到、毕设答辩未参加者,年终奖分别9500元和1500元。

5. 学院组织的全院大会、升旗仪式等(公务出差除外),经院领导审批准假,每次扣100元,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00元

6. 2024年度新进人员按正式到岗时间(月份)计算。

二、 重点专项贡献奖

根据学校下拨总奖励经费及学院《年度考评与绩效分配方案(2023年修订)》(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3]11号)文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商议确定,智慧健康公共服务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工作2024年度学院重点专项,给予3万元激励奖。

三、 基层组织优秀奖

根据学校下拨总奖励经费及学院《年度考评与绩效分配方案(2023年修订)》(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3]11号)文件,基层组织优秀奖可发放经费5万元,基层组织主要指学院所属教研室、实验中心。基层组织业绩计算依据《信息科技学院“专项考核奖”发放办法(2023年修订)》(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3]10号),基层组织优秀奖通过各基层组织业绩分进行排序,取前三名,分别为人工智能教研室、物联网教研室、通信工程教研室分别奖励2.5万、1.5万、1万元。

四、 专项考核奖发放说明

1、教学工作

根据学校下拨总奖励经费及学院《信息科技学院2024年度党建人才、科学研究、教学、学生发展及招生就业业绩点计分办法》(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4]2号)文件,教学工作专项奖可发放经费33万元,分配原则如下:

(1)主要用于奖励现代产业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竞赛)基地、专业认证、教考分离、产业学院运行、高层次会议、专业质量评价、教改论文、产教融合案例、协同育人项目、主编教材、校选课、双语课、校企合作课程、思政案例、教师培养、实践基地、千人业师

(2)具体发放办法及各项目业绩点已公示

2、学生发展及招生就业工作

根据学校下拨总奖励经费及学院《信息科技学院2024年度党建人才、科学研究、教学、学生发展及招生就业业绩点计分办法》(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4]2号)文件,学生发展及招生就业专项奖可发放经费15万元分配原则如下:

(1) 主要用于奖励育人直接贡献、间接贡献、育人管理与服务及负面清单。

(2) 具体发放办法及各项目业绩点已公示

3、科学研究工作

根据学校下拨总奖励经费及学院《信息科技学院2024年度党建人才、科学研究、教学、学生发展及招生就业业绩点计分办法》(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4]2号)文件,科研工作绩效奖共发放经费35万元,分配原则如下:

(1) 其绩效奖励根据每位教师科研绩点乘以权重系数得到的科研奖励绩点按以下公式计算:

(2) 具体发放办法及各项目业绩点已公示。

4、党建人才工作

根据学校下拨总奖励经费及学院《信息科技学院2024年度党建人才、科学研究、教学、学生发展及招生就业业绩点计分办法》(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4]2号)文件,党建人才可分配专项奖励经费40万元。其中30%12万元)为公共部分,70%28万元)为专项部分分配原则如下

1)公共部分(12万元),主要为全院教师共享,根据学院教师在岗时间平均分配。

2)专项部分(28万元),主要奖励博士学位教师;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及人才、荣誉、学术职务等;推荐申报/获得长江讲席学者、海外优青等省级及以上人才;PI团队负责人;正在指导联培硕士生的硕导;参加面试、引才;推荐人才未入职;推荐人才并入职;推荐合作企业的高工、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聘为学院行业导师;参与统筹、研讨审定人才引进、培育及政审等;党支部书记;党支部支委;入党联系人;毕业生党员关系转接;毕业生团员关系转接;二级团组织考核;获得国家级双创项目、育人平台、思政课题、特色案例品牌、团队或个人荣誉等;获得省部级双创项目、育人平台、思政课题、特色案例品牌、团队或个人荣誉等;获得市厅级双创项目、育人平台、思政课题、特色案例品牌、团队或个人荣誉等;获得校级双创项目、育人平台、思政课题、特色案例品牌、团队或个人荣誉等;获得院级双创项目、育人平台、思政课题、特色案例品牌、团队或个人荣誉等;完成双创、思政项目等申报或通过验收;组织、参与接待外单位党建工作交流;校企地党建共建等;学习强国年度积分前10;宣传、报道;工会委员;参加学校组织的重大文体活动等。

(3) 具体发放办法及各项目业绩点已公示。

5、财务工作

根据学校下拨总奖励经费及学院《信息科技学院2024年度党建人才、科学研究、教学、学生发展及招生就业业绩点计分办法》(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4]2号)文件,财务工作专项奖励可分配经费2.5万元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商议确定,将该经费纳入党建人才奖并按其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6、国际化合作

国际化合作专项奖励可分配经费2.5万元国际化合作分3部分,一是中外合作办学培育项目推动贡献奖,占比40%;二是国际交流绩效奖,主包括聘用国(境) 外文教专家、教师学术交流、与国(境)外 学者联合发表学术论文等,占比35%;三是组织推动贡献奖,主要包括学生国际化、学科国际化交流组织推动和国际化管理机制建设等,占比25%。具体发放办法及各项目业绩点已公示



                                           信息科技学院

20251月18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0571-88296987

邮政编码:310015

联系方式: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

友情链接

  • IT先锋

  • 招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