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经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理事长会议决定,启动我省高校2024年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做简要通知:
一、立项范围
本次立项主要分为2项招标项目和和10项常规项目,因篇幅限制,以下仅列出项目名称,具体要求及方向请下载通知原文件(附件1)查看。
(一)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高校实验设备现状与更新维护提质研究
(1)高校实验设备现状和更新维护情况的调研分析;
(2)注重实验设备更新维护和购置计划管理,结合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依据教学科研需求,合理保持实验设备更新换代的研究;
(3)加强实验设备管理与共享,强化技术人员培训,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的策略研究。
2.项目名称:高职院校生产性实训基地资源共享策略与实施研究
(1)生产性实训基地资源共享的模式与机制,包括资源共享的概念、类型和分类;资源共享的模式和机制分析;学校、企业和政府在资源共享中的角色和责任;
(2)生产性实训基地资源管理策略,包括资源评估与优化;资源分配与调度;资源监控与反馈机制;
(3)生产性实训基地资源共享与管理的实施方案,包括实施流程设计与优化;实施步骤与时间表;实施风险评估与应对策略。
(二)常规项目研究范围
1.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2.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
3.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
4.大型仪器开放共享;
5.实验队伍建设;
6.实验技术开发与应用;
7.仪器设备资产管理;
8.实验室安全与环保;
9.物资采购与供应;
10.实验室工作软件开发及其它。
二、申报数量及说明
1.招标项目要求2~3所高校联合,由牵头单位申报。
2.常规项目本科院校限报3项,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等院校限报2项。根据分会规定,2024年未按时完成项目研究而延期一年结题的项目数≥该单位当年立项数50%的,所在学校项目申报数减少1项;2024年有被终止项目研究的,所在学校取消2025年申报资格。各高校项目限报数见附件1。
三、经费资助
招标项目5000元/项,常规项目中的重点项目3000元/项、一般项目1000元/项,要求所在学校不低于1:1配套支持。
四、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本次立项项目结题时间为2027年5月。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请批准至多可以延期1年。
五、申报评审要求
1.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凡承担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未结题或近三年有被终止研究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予受理。
2.招标项目的名称必须与立项范围的项目名称相同,常规项目可以根据立项范围自行选题。
3.优先支持从事一线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受理教学、科研系列正高职称人员的项目申报。
4.研究预期成果之一要求公开发表论文(或专利、软件证书)1篇(1项)及以上或正式出版的著作1部,其内容须与研究项目对应,项目负责人是成果作者之一,并标注“基金项目: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项目编号)”,
四、申报流程
1.申请者填写:《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暂不盖章)、汇总表(附件3,需学院主管领导加盖部门章);
2.附件2电子版、附件3盖章后影印版,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打包发往指定邮箱,邮件名统一为:学院(部门)+姓名+实验室研究立项。
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评审,择优报3项至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
4.成功申报者进入系统录入相关内容,提交到学校审核后再提交给研究会,并由学校统一从系统中打印《申请书》和《汇总表》各1份,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会。
五、报送方式及联系人:
本次申报暂不需纸质版;
申报电子邮箱:徐峰校内OA邮箱,或其他微信、钉钉等其他线上方式;
联系人:徐峰;
电话:0571-88283373;0575-85600850。
六、申报截止时间:
2025年5月18日下午15:00,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学院、各部门认真组织,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校园建设与资产管理处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