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师:本学期专任教师工作量已按照相关文件(见附件)进行了统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6日-1月8日,公示结束后该数据将用于本学期教学业绩考核、不再进行修改,如对工作量数据有疑义请务必于公示期内联系学院办公室张立,电话:88297093。信息科技学院
2025届毕业生及指导老师: 2025年1月6日及7日将开展2025届毕业生毕业设计开题答辩(二辩)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见附件,也可登录毕设系统查看。请各位参加答辩学生及指导老师根据《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毕业设计开题答辩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答辩准备及答辩工作。信息科技学院2025.1.4
各教研室、全院教师:根据学校通知精神,为确保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校级选修课程的正常开出,请各教研室务必积极组织力量落实选修课源,并及时将附件中的课程申报材料(申请表电子稿及纸质稿、汇总表电子稿,新课程还需提供课程大纲等)汇总后于1月10日前报院办。具体要求如下:一、 按照两级考核教学考评指标要求,专业学院每年度必须新增4门线下校选课、每专业每学年须开设不低于5学分(80学时)的校选课,请各专业做好规划,合理分配两个学期开设的校选课。...
2025届毕业生及指导老师: 根据2025届毕业生毕业设计工作进程安排,学院将于12月29、30号举行2025届毕业生毕业设计开题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题的目的开题的目的是让指导教师了解:学生选择课题的意义、做该课题的优势,学生的研究方法及可能的结果等,并请指导教师帮助学生判断:课题的研究价值、课题的大小范围的合适度、所选择的研究途径与方法的准确性等,学生在通过开题答辩后按开题报告的安排来开展工作。二、开题准备工作(...
各位老师:根据信息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3] 07 号】文件规定的考核时间要求,现对教学业绩每学期审核一次,即上学期(7月1日至12月31日产生的业绩)和下学期(1月1日至6月30日产生的业绩),请依据《信息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3] 07号】文件要求,在“信息科技学院教学业绩管理系统”中申报完成。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2021级学生及指导老师: 根据2025届毕业生毕业设计工作进程安排,学院将于12月28、29、30、31日举行2025届毕业生毕业设计开题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题的目的开题的目的是让指导教师了解学生选择课题的意义、做该课题的优势,学生的研究方法及可能的结果等,并请指导教师帮助学生判断课题的研究价值、课题的大小范围的合适度、所选择的研究途径与方法的准确性等,学生在通过开题答辩后按开题报告的安排来开展工作。二、开题准备工作(...
各位老师:现对2024年11月外聘及行政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12月6日,如有异议请务必于公示期结束前及时反馈(0571-88297093)。信息科技学院
全体教师:2023/2024学年专任教师超工作量已按照信息科技学院2023年6号文件“关于印发信息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和酬金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中的相关办法予以核算,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12月6日,如有异议请务必于公示期结束前及时反馈(0571-88297093)。信息科技学院
各教研室及项目负责人:为加强我校“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质量管理工作,保证项目研究质量,凝练阶段性成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校级“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2023年立项的“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和2024年立项的“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附件1)。二、检查流程1.项目自评有关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协议书开展自查自评,填报《“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进展报告》(附件2)、《“...
院属各部门:根据教育部“四新”建设及《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有关要求,为推动我校教材建设工作的开展,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新医科、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重点教材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考虑“四新”建设和新时代科技、医药、农业、文化创新高地建设,探索专业建设和课程教学新范式,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各专业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