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实验中心、各位老师:为加强学期初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确保新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开学校园安全大检查及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院实验中心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检、排查工作,重点是防火、防爆、防漏、防辐射、防腐以及水、电、气的安全使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和防爆等工作,防止一切有害事故的发生。检查要点:1.检查实验室的消防设施及器材是否完备。...
一、 教师岗位奖根据学校下拨总奖励经费及学院《年度考评与绩效分配方案(2023年修订)》(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3]11号)文件,教师岗位奖共可发放经费310.485万元,发放对象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岗位归属学院的教职员工,分配办法如下:1. 2023年度考核优秀、荣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者,奖励500元/人。2. 专任教师若教学业绩、科研业绩和育人业绩单项未达到考核业绩要求者,岗位奖分别乘上实际完成的教学业绩达标度、科研业绩达标度和育人业绩达标度。...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为了迎接新一轮教学评估,学校正在全面推行基于OBE理念的教学质量提升工作。教务处根据《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指标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以OBE为导向的教学管理规范,现要求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所有课程的授课计划及教案首页全部采用新版《授课计划》(WORD版见附件1,EXCEL版见附件2,任课教师可任选一种)及《教案首页》(见附件3)。根据评估要求,2023年秋季学期起所涉及的全部教学材料将纳入2025年教学评估,...
全院教师: 本学期专任教师工作量已按照相关文件(见附件)进行了统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4日-1月15日,公示结束后该数据将用于本学期教学业绩考核,如对工作量数据有疑义请务必于公示期结束前联系学院办公室张立,电话:88297093。信息科技学院
各位老师: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专任教师教学业绩经个人申报,学院按照《信息科技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实施细则 (2023年修订)》【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3]07号文件】标准进行了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3日至15日,请登录教学业绩申报系统http://jxyj.zjsru.cn/Xx/进行查看,如有异义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在系统中反馈。信息科技学院2024年1月13日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根据学校评估工作安排,根据《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指标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以OBE为导向的教学管理规范,现对《浙江树人学院试卷阅卷分析单》(附件1)的填写及存档提出以下要求:1.任课教师在完成阅卷后,填写《浙江树人学院试卷阅卷分析单》可以采用电子稿打印方式,打印后经“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签字后放入试卷袋存档(另:在使用打印稿《浙江树人学院试卷阅卷分析单》...
根据“关于评选信息科技学院2023年度各类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经分管领导按各单项评选条件,推荐产生不少于各单项评选名额2倍的提名名单,由学院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工作小组投票评议,评议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现将2023年度先进集体、个人进行公示(按姓氏笔画顺序):1. 院优秀教师:丁健龙、叶芳芳、张瑞、陈友荣、周莹、戴国勇2. 院教学先进个人:项露芬、顾汉杰、徐振宇、尉理哲3. 院科研先进个人:王柯、王章权、叶芳芳、...
窗体顶端各位老师、同学,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2024届毕业生中评选推荐26名省级优秀毕业生,现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具体名单见附件1。根据《浙江树人学院先进学生奖励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我院58名学生拟推荐为校2024届校优秀毕业生,现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具体名单见附件2。凡对以下同学评选资格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1日与信息学院评优小组联系,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
各班级、各位同学:根据《浙江树人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申报、学院评优评奖评审小组评议,对各班级报送材料进行了资格审查和评选,拟定以下同学获得2022-2023学年院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具体见附件 2022-2023学年信息科技学院院级奖项公示文件。公示期5天(2024年1月8日-2023年1月13日)。凡对以下同学获奖资格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8日-2023年1月13日与信息学院评优评奖评审小组联系,...
各位老师: 现对全院2023年育人业绩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0日,如有异议请务必于公示期结束前及时反馈刘力赫(0571-88285097)。信息科技学院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