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阅读次数: 51 发布时间: 2017-06-09 14:23:46
院属各部门:
根据杨汛桥校区教职工宿舍选购工作小组及教务处的要求,对2016/2017学年本单位教师在新校区任课的教学工作量,按照《浙江树人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和酬金管理办法指导意见》(浙树办教[2013]37号)文件标准进行了统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至2017年6月12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联系张立(88297093)。
本次统计的工作量数据仅供杨汛桥校区教职工宿舍选购工作使用,期末计算学年工作量、超工作量等数据将依旧以学院文件(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14]25号)为依据进行统计,特此说明。 信息科技学院
附件:1.
1617学年杨汛桥校区上课工作量汇总(仅用于购房申请)
2.
浙树办教[2013]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