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根据绍兴市高校课程思政建设联盟《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绍兴市课程思政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学校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教师积极申报,并于11月10日之前将《2023年绍兴市课程思政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Word版)和《2023年绍兴市课程思政专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Word版)的电子稿发送至院办李志英处,并报送申报书纸质稿(一式一份。申报工作时间进程:时间工作内容10月27日 ...
院属各部门: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智能教育分会《关于征集2023年数字化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案例征集的通知》(详情见附件),学校开展2023年度数字化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老师们查阅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征集2023年数字化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案例征集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并于11月2日之前将《2023年度智能教育分会数字化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案例》(模板见附件)及主要佐证材料的纸质稿(一式一份)...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根据《浙江树人学院调整、优化、促进本科专业建设的行动方案(试行)》(浙树教[2023] 51号)的文件精神(详见附件1),学校组织开展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申报范围和数量。(1)范围: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所列的核心课程及公共必修课。(2)数量:每个本科专业组织申报2门课程。2.申报条件。核心课程建设项目以教学团队的形式申报,教学团队组成人员应在职称、年龄、教学经历等方面形成梯队形式,...
各专业教研室、各指导老师:为顺利开展2024届毕业设计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的质量,现将2024届毕业生的毕业环节工作安排如下:一.总体要求1. 毕业设计工作由教务处统一指导、协调,学院成立毕业设计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毕业设计的组织实施和质量监控。2.继续落实评估整改计划,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的若干意见》(教务处〔201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院属各部门、全体教师:为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学考核材料存档工作,现将相关材料收集作以下要求:1.教学大纲。本学期开课的所有课程(含实习、实训)均需提交规范的教学大纲(课程列表及大纲模版见附件),由教研室统一以电子稿形式于10月17日前交给张立。2.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相关课程需提交考核成绩构成审核表(见附件)。由课程主讲教师完整填写,经课程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后由教研室统一将纸质稿于10月17日前交给吴慧燕。...
院属各部门、全体教师:为规范我院各类课程的课堂教学过程、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推动教风、学风建设,现将学校相关文件集中发布,并将要点强调如下:一、备课和课前准备根据《浙江树人大学课堂教学质量标准》要求,任课教师在课前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1. 教师需在开学第一周到院办领取“教学任务书”及教材,核对确认教学起止周及学时分配后,在任务书上签名;教师应根据教学要求合理安排教学进程,制定“授课计划书”(一式二份,...
各位老师:根据信息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3] 07 号】文件规定的考核时间要求,现对教学业绩每学期审核一次,即上学期(7月1日至12月31日产生的业绩)和下学期(1月1日至6月30日产生的业绩),请依据《信息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3] 07号】文件要求,在“信息科技学院教学业绩管理系统”中申报完成。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各教研室、各位老师:2020级学生即将进入大四毕业设计阶段,为了更好地指导学生开展选题、开题等相关工作,学院将于本学期末启动202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安排工作。现将2024届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安排相关工作通知如下:1.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每位指导老师指导毕业设计学生人数不得超过10人,对于以往指导工作欠佳的老师,教研室应适当减少该教师的指导学生人数。2.根据专业工程认证的要求,各专业应聘请校外企业技术专家担任第一指导老师,...
各教研室、各指导老师:6月6日学校召开了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视频会议,通报了2022届毕业论文抽检情况并部署了2023届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今年是教育部开展毕业论文抽检第二年,从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来看,情况不容乐观。2023届教育部抽检论文(设计)为毕业系统中上传的最终稿论文(设计)。 根据学校要求学院将加强对2023届毕业设计的质量把关,特别是成绩为“中”的毕业设计。现要求毕业生及其指导老师对毕业设计材料进行再次检查、...
各教研室、全院教师: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为确保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级选修课程的正常开出,请各教研室务必积极组织力量落实选修课源,并及时将附件中的课程申报材料(申请表电子稿及纸质稿、汇总表电子稿,新课程还需提供课程大纲等)汇总后于6月19日前报院办。具体课程审核指导意见如下: 一、各专业学院每专业每学年须开设不低于5学分(80学时)的校选课,请各专业做好规划,合理分配两个学期开设的校选课。 二、原则上校选课学分不超过1学分总计16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