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各位指导老师:根据教务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22】7号文件)要求:所有拟参加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在正式答辩之前须送不少于1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审议,专业答辩委员会根据外审意见决定是否给予答辩资格。现将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外审工作通知如下:一、外审专家库的建立 各专业教研室根据本专业毕业生人数,按不少于1:10(1位专家审核10位学生)的比例确定外审专家人数并邀请,...
各教研室、各位老师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3年工作要点》(附件1),2023年教育部拟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我校组织国家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现将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要求本次申报涉及四个类别:即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线上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暂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
各教研室、各位老师:为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深化“互联网+高等教育”内涵,进一步推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提升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培育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绍兴市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绍市教高【2023】24号)(详见附件)文件要求,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绍兴市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
各教学单位:为规范毕业生毕业环节工作,加强质量监控,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推进毕业设计(论文)信息化管理,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信息平台报送工作,学校将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对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全程进行统一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为规范毕业生毕业环节工作,加强质量监控,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推进毕业设计(论文)信息化管理,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院属各部门、全体教师:为响应浙江省教育厅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号召,根据校教务处的要求,我院各教研室及全体教师需采用“校友邦”实习平台对实习全程进行统一管理,并按要求做好实习数据报送工作。实习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独立设置的各类实习课程均使用平台管理。...
各专业教研室、各指导老师:2022年起,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将作为高校分类评价、本科教育合格评价和审核评价、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招生计划分配、新专业申请、学位点申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迫在眉睫。根据《浙江树人大学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工作制度》(浙树大教〔2006〕137号)要求,学院将开展202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途径途径:...
院属各部门、全体教师: 为规范我院各类课程的课堂教学过程、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推动教风、学风建设,现将学校相关文件集中发布,并将要点强调如下:一、备课和课前准备根据《浙江树人大学课堂教学质量标准》要求,任课教师在课前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1. 教师需在开学第一周到院办领取“教学任务书”及教材,核对确认教学起止周及学时分配后,在任务书上签名;教师应根据教学要求合理安排教学进程,制定“授课计划书”(一式二份,...
各课程负责人:为推进我校本科教学改革,积极探索信息化时代的教学模式变革,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开发与普及共享,提升本科教学水平,根据《浙江树人大学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协议书》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对相关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安排如下:一、验收对象1.2018年立项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延期项目2.2020年立项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二、具体要求验收采取“教学单位初步验收与学校现场会评审”的方式进行。...
全院教师: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专任教师教学业绩经个人申报、学院按照浙树大信息科技学院[2022]03号文件标准进行了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2日-4日,请登录教学业绩申报系统进行查看,如有疑义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在系统中反馈。信息科技学院2023年1月2日
各位老师及2023届毕业生: 第18周将开展2023届毕业生(考研及二辩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工作,答辩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信息科技学院202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