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指导老师、各位学生: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要求,学院依据《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暂行管理办法》教务处【2012】39号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指导老师和教研室审核,学院聘请专家评审、院教学委员会审议,同意周英杰等25位同学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现予以公示,具体信息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日---2022年1月4日,若有异...
各位老师: 现对2021年12月-2022年1月外聘及行政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3日,如有异议请务必于公示期结束前及时反馈(0571-88297093)。信息科技学院
各位老师同学,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2022届毕业生中评选推荐20名省级优秀毕业生。公示期3天。具体名单见附件。
全体教师: 2020/2021学年超工作量已按照信息科技学院2014年25号文件“关于印发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和酬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的相关办法予以核算,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9日-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务必于公示期结束前及时反馈(0571-88297093)。 另,请下载附件中“21-22-1教师授课工作量报表”,根据本学期实际授课情况填写并于12月31日16:00前发至张立OA邮箱。 信息科技学院
关于做好2022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2022届毕业生中评选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浙江树人学院先进学生奖励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五款规定,我院有57名学生荣获校2022届校优秀毕业生,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院属各部门:时光荏苒,转眼又至年末。一年来,学院顺利完成了教学、科研、管理、思政各方面的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也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弘扬“敬业、协作、务实、创新”的精神,表扬、鼓励先进,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选2021年度先进集体、个人的活动。一、组织机构学院成立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工作小组,由学院院党委委员、各大组组长、工会委员代表、教师代表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各类奖项...
各教研室、全院教师:根据学校通知精神,为确保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校级选修课程的正常开出,请各教研室务必积极组织力量落实选修课源,并及时将附件中的课程申报材料(申请表电子稿、纸质稿一式2份、汇总表电子稿)汇总后于12月29日前报院办。学校计划于下学期第2周开始组织新老生网上选课,并于第3周正式开课。具体课程审核指导意见如下:一、校选课原则上课程学分不超过1学分,课程分类涵盖“创新创业类”、“艺术与人生类...
关于做好推荐2022届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工作的通知各班级:为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引导在校生修德明礼好学笃行,进一步推动好学好习惯养成,经研究决定,在我校2022届毕业生中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比例根据《浙江树人学院先进学生奖励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五款规定,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按不超过毕业生数的12%推荐。二、评选条件根据《浙江树人学院先进学生奖励办法...
学院2018级全体学生:根据学校疫情防控通知要求,2018级全体学生必须在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开展企业实习。对于已经在校外住宿开展企业实习的学生,本学期原则上不返校,继续在校外住宿并完成企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相关工作;对于每天往返学校和企业开展实习的学生,暂停企业实习,下学期视疫情防控情况再继续开展实习。如因企业工作需要,仍希望继续在企业开展实习,学生需按以下流程向学院提出外宿实习申请,学院同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