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师: 2020/2021学年超工作量已按照信息科技学院2014年25号文件“关于印发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和酬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的相关办法予以核算,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9日-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务必于公示期结束前及时反馈(0571-88297093)。 另,请下载附件中“21-22-1教师授课工作量报表”,根据本学期实际授课情况填写并于12月31日16:00前发至张立OA邮箱。 信息科技学院
关于做好2022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2022届毕业生中评选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浙江树人学院先进学生奖励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五款规定,我院有57名学生荣获校2022届校优秀毕业生,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院属各部门:时光荏苒,转眼又至年末。一年来,学院顺利完成了教学、科研、管理、思政各方面的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也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弘扬“敬业、协作、务实、创新”的精神,表扬、鼓励先进,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选2021年度先进集体、个人的活动。一、组织机构学院成立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工作小组,由学院院党委委员、各大组组长、工会委员代表、教师代表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各类奖项...
各教研室、全院教师:根据学校通知精神,为确保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校级选修课程的正常开出,请各教研室务必积极组织力量落实选修课源,并及时将附件中的课程申报材料(申请表电子稿、纸质稿一式2份、汇总表电子稿)汇总后于12月29日前报院办。学校计划于下学期第2周开始组织新老生网上选课,并于第3周正式开课。具体课程审核指导意见如下:一、校选课原则上课程学分不超过1学分,课程分类涵盖“创新创业类”、“艺术与人生类...
关于做好推荐2022届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工作的通知各班级:为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引导在校生修德明礼好学笃行,进一步推动好学好习惯养成,经研究决定,在我校2022届毕业生中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比例根据《浙江树人学院先进学生奖励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五款规定,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按不超过毕业生数的12%推荐。二、评选条件根据《浙江树人学院先进学生奖励办法...
学院2018级全体学生:根据学校疫情防控通知要求,2018级全体学生必须在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开展企业实习。对于已经在校外住宿开展企业实习的学生,本学期原则上不返校,继续在校外住宿并完成企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相关工作;对于每天往返学校和企业开展实习的学生,暂停企业实习,下学期视疫情防控情况再继续开展实习。如因企业工作需要,仍希望继续在企业开展实习,学生需按以下流程向学院提出外宿实习申请,学院同意后...
院属各部门:根据省教育厅校园疫情防控视频会、学校疫情防控视频会精神及属地防控要求,为积极应对疫情防控,确保期末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做以下安排:一、总体时间安排两校区期末考试提前到第18周(1月2日 - 1月8日)完成,考查课、作品类考试课程建议在第17周完成考试。具体见后续安排。二、2019级各专业学习、考试安排1. 2019级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三专业本学期剩余时间在拱宸桥完成学习和考试(16-17周...
各位老师:为了做好全院2021年下半年育人考核工作,请根据以下要求做好统计。一、统计范围 时间范围:2021年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二、统计要求 为便于学院统计核对,请于2022年1月1日前将纸质稿报给刘力赫老师处,电子材料发送邮箱1051286067@qq.com,(具体评定标准参照附件1:《信息科技学院“育人服务”考核实施细则(201610修订版)》)。 填写模板需统一规范,见附件2:《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信息科技学院教...
各教研室、各位老师: 为更好地推进我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截止时间和答辩安排: 1.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月5日 2.答辩时间:(1)2022年1月组织第一轮校内申报答辩;(2)2022年3月组织第二轮申报答辩;(3)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2022年度下达的 “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限额数,组织第三轮申报答辩。二、申...